




兩台車七個人聚在山腳下,打算一起到山頂去看風景;
不料,其中一台車拋錨了,只能靠剩下的一台車載人。
為了能節省時間又讓大家可以同時到達山頂,
他們想了一個辦法:
四個人先坐上車開往山頂,其餘三人用走路的;
車子開了一段距離之後,把三個乘客放下來改用走的到山頂,
車子折返回去接另外三個人,然後再一路開到山頂。
從山腳到山頂有50公里遠,
已知走路的速度固定為5公里/小時,開車的速度固定為25公里/小時,
請問,這群人從山腳到山頂總共花了多少時間呢?
